可能和你相关的退费事项
1.智能自行车业务
办理智能自行车退费业务,请携带智能自行车卡至北洋园校区智能自行车管理中心(学一食堂对面)办理退费,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老师或同学代为办理。如未能现场办理,可登记相关信息,通过银行卡进行退费。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920908512、85356551
2.北洋园校区直饮水退费办理
现场集中办理:自6月5日至6月15日,前往所在宿舍楼门值处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与水卡绑定的手机号、卡内余额、本人支付宝账号等,预计在2周内,由运营商将卡内余额通过支付宝转账,结算到登记的支付宝账户内。
无法进行现场办理的毕业生:可联系直饮水运营单位负责人,闫经理13820515283,告知姓名、与水卡绑定的手机号、卡内余额、本人支付宝账号等信息,预计在2周内,由运营商将卡内余额通过支付宝转账,结算到登记的支付宝账户内。此办理方式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3.桶装水水票
老校区:
纳滤水厂联系人:李顺成,联系电话13902059132
统一退费时间待定,地点4斋116,自行退费地点六村小高层水厂,学生工作时间即可前往办理。退费时带着水票,如有饮水机押金,需携带押金收据。
新校区:
可联系客服18322230011办理退费手续
4.健身卡 游泳卡 场馆预定平台余额
北洋园校区艾克仕健身卡处理方法:
经与艾克仕健身天大店主要负责人商定如下办法:
(1)所有会员从2020 年2 月1 日至天大店开放期间不扣费。 留津工作或再读学生,可将会员卡免费升级为本市其他艾克仕门店使用或顺延至店面开业再用,其他门店会员卡均价2000 元/年。
(2)离津学生鼓励将会员卡转让给本校同学或者师兄妹,减少亲自现场办理手续的成本。转卡需将办卡时的纸质凭证、卡以及转卡申请书一并交予受卡人(出现丢卡被别人顶名情况),开业后至前台办理更名手续,无需补缴转卡手续费。
(3)特殊情况,携带会员卡、本人有效证件及合约粉联,6 月6 日至20 日,每日9:00-18:00 至游泳馆二楼艾克仕前台,工作人员根据会员卡剩余金额,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4)门店工作人员会尽快联系每一位毕业生会员,解答相关问题。
天大店负责人:马巧丽 联系电话:17695931228
游泳卡:
(1)关于有效期问题:经场馆中心研究决定,对于因疫情造成的有效期到期问题,可向场馆中心申请,对游泳卡进行延期处理。游泳馆自2020年1月22日闭馆,故于2020年1月21日及之前到期的游泳票证,不再进行延期处理,游泳卡自动失效;于2020年1月22日之后到期的游泳卡,自开馆之日起,对游泳卡剩余天数进行延期处理。
(2)天津大学游泳卡入馆须知规定:游泳卡为有价票证,不记名,不挂失,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丢失损坏,责任自负。故游泳卡无法退款,鼓励毕业生将游泳卡转让给本校其他同学继续使用。
(3)如有未尽事宜,可咨询场馆中心。联系人:张建斌 联系电话:13672123457
场馆预订服务平台余额处理方法:
毕业生如在“天津大学场馆预订服务平台”预交费用并仍有余额的,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场馆中心提出退费申请,经场馆中心核实无误后进行登记,场馆中心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余额退回学生绑定于天津大学财务系统的银行卡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咨询场馆中心。联系人:孙晨 联系电话:022-27402061
5.空调合同押金
(1)以宿舍为单位提前准备好租赁合同空调遥控器办理押金退费
(2)同宿舍协商好押金退回一个指定支付宝账户
(3)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退费
办公时间:上午9:30至下午4:30。
办理地点:卫津路校区每周二在鹏翔公寓四斋116室办理;北洋园校区每周四在园区中心办公楼一层大厅办理
(4)如果同宿舍均为返校,可委托同学、辅导员代为办理
6.北区东吴物业便民理发店储值卡退费办理
(1)现场集中办理:联系人朱经理,15222336608,自6月15日至6月21日8:30—16:30,前往苏东吴服务驿站(苏东吴便民理发中心旁边)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核实卡内余额、确定退费方式(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预计在7月中旬前,完成卡内余额退费工作。
(2)逾期未办理的毕业生,可联系退费办理人,朱红鹏17694900822,告知姓名、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核实卡内余额、确定退费方式(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预计在8月中旬前,完成卡内余额退费工作。此办理方式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7.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财〔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30天计算)的免收住宿费,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照1个月收费。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未在学校住宿并已缴纳住宿费的同学,预交了本学期住宿费的将全额退还给学生,预交了全学年住宿费的将按缴纳金额的一半退还给学生(即退5个月住宿费)。
(2)本学期已返校并预交了住宿费的同学,将按实际住宿时间计算相应住宿费,差额退还给学生。
(3)本学期已返校但未交住宿费的同学,需缴纳按实际住宿时间计算的住宿费。
由于我校住宿费退费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学校将于6月22日起分批次办理退费,退还的住宿费将退回到各位同学在校期间绑定的银行卡中,如因丢失等原因更换银行卡的同学,请登录“天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s://payment.tju.edu.cn/xysf/)”---点击“个人信息”,及时更新银行卡号信息。
如有退费到账相关疑问,可联系财务处注册中心:022-27893622转4;
如有退费标准测算相关疑问,可联系学工部园区中心:022-2740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