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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2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 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就业网 | 2021-10-09 00:00 | 浏览:4032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首都高质量 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撑,现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北京市 2022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 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面向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在京一流学科建 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以及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国(境)外院校(以 2021 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 1 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选调职位 为北京市市级、区级机关职位和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街道乡镇职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

二、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朴实,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 2022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四)截至 2021 年 9 月,本科生一般不超过 24 周岁,硕 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北 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 2 项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开展,“优培计划” 招聘工作结合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参照执行。采取自愿报名、 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培计划”职位分为Ⅰ、Ⅱ两类,其中Ⅰ类为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报考此类 职位的考生须参加定向选调笔试;Ⅱ类为市属高校、科研院所、 医院、企业岗位,仅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定向选调笔试, 综合评定要求和选拔流程由各单位通过网站发布、电话通知等 形式向考生告知。留学人员组织推荐、复审考察、签约等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主要有以下环节:

(一)报名推荐

1. 发布公告。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选调或招聘单位联 系,咨询电话可通过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简章查询。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7:00,登陆北京市人力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人 事 考 试 频 道 ( 网 址 为 http://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 “北京 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可选择 1 个 定向选调生岗位和 1 个“优培计划”岗位,也可仅选择其中 1 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 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 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 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 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请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6 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 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 年 10 月 11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7:00 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 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查的,考生可联系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 招聘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21 年 10 月 15 日 17:00 至 2021 年 10 月 16 日 17:00 期间,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9:30 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 考证。

5.组织推荐。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或《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员推荐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 织部门审查推荐。各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报 考人员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 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推荐表由考生在 资格复审环节提交至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

(二)笔试面试

6.笔试。报考定向选调生职位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的 考生参加统一笔试,仅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的考生不再 安排统一笔试。笔试计划于2021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时限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2021 年 11 月 16 日后,考 5 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打印笔试成绩 通知书,作为参加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招聘单 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7.资格复审。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单位根据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培计划”Ⅱ类招聘单位根据自 行设定的进面规则,按照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简章中 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 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 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选调或招聘 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8.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 批进入面试人选,该名单将于 2021 年 11 月在报名系统公布。

9.调剂。资格复审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 录用人数比例低于面试人选比例的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 类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将于 2021 年 11 月在报名系统 公布。参加统一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 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参加调剂。根据调剂报名考生的笔试 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通知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进行调剂 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调剂人员名单。

1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定向选调面试安排将在报名系 统发布,部分选调单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选调简章 进行查看。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 3:1 的定向选调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 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优培计划”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 作在定向选调面试工作结束后开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企事业 单位招聘要求自行组织,相关公告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三)体检考察

11.确定综合成绩。报考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 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 笔试成绩占 30%,面试成绩占 7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 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 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 20%, 面试成绩占 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 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 算方式按照公告要求执行。

12.体检。定向选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 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北京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 检。“优培计划”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聘用要求自行组织。

13.考察。考察工作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 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 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 择优确定拟选调或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定向选调或“优培 7 计划”招聘单位与拟选调或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 议。

15.办理录用手续。拟选调或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 书后,分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选调生到岗实习半年后,统 筹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 2 年。“优培计划”聘用人员由市委组 织部会同各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锻炼。

报考本次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的人员,也可以参 加北京市 2022 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一经确定招录为定向选 调生或“优培计划”人员,其参加北京市 2022 年度公务员招 录程序自动终止。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考咨询详见《北京市 2022 年度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指南》。

本次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有关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 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有关调 整公告将在报名系统通知通告栏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考试人员须及时了解考试当地 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并严格遵守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健 康码、监测体温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010—55568755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10—123338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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