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毕业生单独派遣的通知
为满足毕业生就业派遣需要,接天津市教委统一通知,毕业生可按照相关流程自行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下称“大中专”)办理派遣相关事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流程如下:
一、完善签约管理系统就业方案
登录天津大学就业签约管理系统后台,进入“就业方案”申请派遣,并核对、完善个人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学生填写就业方案信息后,学院需要完成所有申请派遣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审核。
业务办理类型
(一)首次派遣申请流程(初派)
1.毕业生确认就业方案
毕业生在就业签约系统后台点击“就业事务”中“就业方案”填写或确认个人的就业信息(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和派遣信息(报到证签发类别、档户等信息)。同时需要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接收函等就业证明材料
2.毕业生勾选“申请派遣”
所有参加单独派遣的毕业生,请务必在“就业事务”中“就业方案”里“申请派遣”处点击“是”;不参加派遣的,点击“否”或不选择;
3.院校两级进行审核
学院、学校依次在“学生管理”列表下的“就业方案”中选择“已申请”,对申请派遣的毕业生填写的就业信息、派遣信息以及上传的就业材料进行审核;
4.毕业生查看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在系统“就业方案”中审核状态会显示“学校通过”;未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在系统“就业方案”中审核状态会显示“学校拒绝”,同时会显示拒绝原因,毕业生需要再次提交,完成信息的更新并通过院校两级的审核;
5.待审核通过后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二)二分
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现需将报到证改到单位或代理地。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初次派遣时有工作单位
(1)原单位A不变,仍在该单位工作,报到证开往A单位。
就业方案无需单独操作,直接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2)工作单位由A单位变更为B单位
①毕业生通过就业签约系统中“就业事务”-“就业协议”完成原单位A的解约。(若A单位是通过线下签约的,需要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纸质版违约申请材料,待违约审核通过后可与B单位进行线上或线下签约)
②待解约流程完成,即可与新单位完成线上签约,并打印新单位的就业协议,新就业协议仍需完成院校级盖章及线上审核。
③待新协议完成签约盖章后,登录就业签约系统“就业方案”将单位信息由A单位修改成B单位,并上传更新新单位的就业协议。
④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2.初次派遣时无工作单位
(1)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登录就就业签约系统,完成线上签约流程,具体可参照(http://job.tju.edu.cn/dangan/zclj/type/1.html),然后进入“就业方案”将单位信息做更新,并上传盖好章的就业协议,等待院校两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2)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登录就业签约系统“就业方案”将单位信息做更新,并上传就业相关凭证,等待院校两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三)改派(申请改派前,需与原单位完成线上解约)
1.原单位已通过线上签约
(1)改派新单位需要签新的三方协议
①毕业生通过就业签约系统中“就业事务”-“就业协议”完成原单位的解约。
②待解约流程完成,即可与新单位完成线上签约,并打印新单位的就业协议,新就业协议仍需完成院校级盖章及线上审核。
③待新协议完成签约盖章后,登录就业签约系统“就业方案”将单位信息由A单位修改成B单位,并上传更新新单位的就业协议。
④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2)改派单位不需要签新的三方协议
①毕业生通过就业签约系统中“就业事务”-“就业协议”完成原单位的解约。
②登录就业签约系统“就业方案”将单位信息做更新,并上传就业相关凭证,等待院校两级审核。
③审核通过后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3)原单位未通过线上签约
①完成线下的改派流程办理,毕业生将纸质版改派材料(改派申请书需学院盖章)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同时要完成就业签约系统“就业方案”将单位信息做更新,并上传就业相关凭证,等待院校两级审核。
②审核通过后跳转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四)报到证丢失补办/改错
直接进入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五)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需要单独补开报到证
报到单位需开具报到证,录入就业方案时报到证签发类别误选择为“未签发报到证”,直接进入第二步【二、“津校招”公众号,信息录入】,按“初派”业务类型的有关说明上传相应材料,进行后续操作。
二、“津校招”公众号,录入信息
(一)毕业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津校招。
(二)点击毕业生菜单-点击报到证业务办理并登录。
(三)学生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发起业务申请。
学生在提交时务必勾选正确的“办理业务类型”、上传派遣事项对应的相关材料。上报成功后,等待学校审核(图4以改派报到证页面为例)。
涉及到的材料如下,请毕业生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上传:
业务类型 | 现派遣去向 | 所需材料 |
初派:从未办理过报到证 | 就业单位 | (1)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接收证明/接收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公章与报到证抬头一致) (2)毕业证 (3)身份证 |
代理地 | (1)代理地接收证明(人事关系接收函) (2)毕业证 (3)身份证 | |
生源地 | (1)派遣回原籍申请(见就业官网下载专区) (2)毕业证 (3)身份证 | |
二分: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现需将报到证改到单位或代理地 | 就业单位 | (1)原报到证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接收证明/接收函 (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公章与报到证抬头一致) (3)身份证 |
代理地 | (1)原报到证 (2)代理地接收证明(人事关系接收函) (3)身份证 | |
改派:原派遣到就业单位或代理地报到,现需将报到证改到新的就业单位或新代理地或生源地 | 新就业单位 | (1)原报到证 (2)原单位解约证明(线上签约的学生可直接提供线上解约截图;线下签约的学生解约需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 (3)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接收证明/接收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公章与报到证抬头一致) (4)身份证 |
代理地 | (1)原报到证 (2)原单位解约证明(或同意改派证明)(线上签约的学生可直接提供线上解约截图;线下签约的学生解约需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不涉及单位变更的学生直接出具单位同意改派证明) (3)新代理地接收证明(人事关系接收函) (4)身份证 | |
生源地 | (1)原报到证 (2)原单位解约证明(或原单位/原代理地同意将报到证改派回生源地的情况说明) (3)身份证 | |
丢失补办:已办理过报到证,因意外遗失,申请补办。 | (1)本人丢失补证申请(见就业官网下载专区) (2)身份证 | |
改错:原报到证有错别字、报到地址错误等情况,现申请修改 | (1)本人报到证改错申请(本人自行撰写,无需院校级盖章) (2)可以证明报到证错误的相关材料 (3)原报到证 (4)身份证 |
注:非京生源学生进京还需进京函,非沪生源学生进沪还需落户指标。
三、学校审核及信息上传
(注意:按照市教委最新要求,自2022年1月1日,2021届毕业生津校招材料学生提交后无需等待学校审核,提交后确认材料无误可直接线下办理报到证,即跳过学校审核步骤,2022届则仍需通过学校审核)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上传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在此期间,毕业生请及时登录“津校招”关注审核状态。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将会在“津校招”接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
四、线下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凭“津校招”公众号审核结果“通知”如图5,及派遣相关纸质材料(之前申请时上传的材料)到大中专办理派遣手续,大中专将对材料进行核验。
五、档案办理
1.单独派遣已办理报到证的学生需提供报到证白联(白联上需铅笔标注学号和联系电话;确保就业签约系统“就业方案”中的档案转寄信息、收件人及电话准确无误)。
2.因升学单独办理转档的学生需要提供调档案复印件(调档函上需标注学号、联系电话和毕业年份);同时需要登录天津大学就业签约管理系统后台,进入“就业方案”申请派遣,填写派遣信息并上传调档函。
以上材料在正常上班时间需要交至新/老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值班需交至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110室,具体假期值班时间请关注就业指导中心官网通知公告。
六、户籍办理
1.有报到证-携带报到证蓝联或粉联(本科生为蓝联、研究生为粉联)、双证、身份证
2.无报到证-升学携带录取通知书,其他无报到证携带未派遣说明(学院开具并加盖院章及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双证、身份证
持以上材料至所在学院相应的北洋园校区或卫津路校区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
七、相关地址和电话
(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电话:4006555878
(三)交通
1.乘坐3路、31路、308路、836路、858路、867路至雅润嘉园站下车;
2.乘坐快速2路、3路、308路、622路(单行)至延安楼站下车;
3.乘坐地铁2号线至咸阳路站下车。
八、注意事项
1、档案寄出是通过EMS,为保证档案能够顺利被接收,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准确和完整。档案寄出后毕业生可通过就业指导中心官网-学生-办事大厅查询快递单号,请务必在两个月之内关注自己的档案去向确保被存档地接收(暑期参加单独派遣的学生,档案开学后统一办理邮寄);
2、若毕业生要将报到证开往北京和上海的单位,一定要有毕业生出具的北京上海的落户函。若没有,且单位要求毕业生将报到证开往单位,请在就业方案中上传用人单位出具“承诺解决户口,接受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的证明”或“报到证与落户无关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初次参加单独派遣开具报到证的学生需保证“就业方案”和“津校招”同时录入派遣信息。
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