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2022年人才招聘
一、研究院简介
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于2019年10月由绍兴市人民政府与天津大学签约落地,是浙江省与天津大学省校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7月完成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注册,11月获批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4月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研究院依托天津大学化工学科优势,聚焦高分子材料、合成生物学、生物药物、精细化工、过程强化、化工安全等领域开展研发工作,组建化工智能合成与安全、微生物合成生物学、高纯化学分离工程三个方向平台,已经入驻院士、等15位领军人才团队。
根据研究院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
二、招聘方向
(一)化工智能合成与安全:电子化学品、医药中间体、高分子材料等方向。
(二)微生物合成生物学:天然产物合成、营养天然产物、生物医药、营养品等方向。
(三)高纯化学分离工程:精馏、结晶、吸附分离过程等方向。
三、招聘岗位
(一)学术带头人/项目带头人
1.招聘要求
(1)应聘人需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
①已被评选为国家级或者省级人才;
②相关学科带头人;
③有相关研究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的经历;
④注重产业化发展,近5年在国际大公司担任技术带头人;
⑤在学术或产业方面有重大影响。
(2)具有博士或者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承诺通过评选后全职来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工作,首聘期5年。
2. 薪酬福利及待遇
(1)薪酬福利
①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根据职位和具体情况,为入选者提供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具体可面议;
②对于已获得国际一流大学教职职位的申请人,将提供同样或更优越的薪酬福利待遇;
③入选者中科研业绩突出且符合天津大学人才标准的,可推荐聘至天津大学;
④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绍兴市和上虞区相应的人才政策;
⑤积极鼓励从绍兴市外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申请省级、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根据评级可获得相应的项目资助。
(2)科研保障
①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根据职位和具体情况,为入选者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
②将视引进人才的实际科研工作需要,在实验室空间、团队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同时共享科研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具体面议。
(3)安家补助
为入选者及其团队成员提供人才周转公寓,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绍兴市人才房补政策,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
(4)职称评定
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协助引进人才解决职称评聘和晋级等问题。
(5)其他待遇
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协助引进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海外优青
1.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②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③具有博士学位;
④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⑤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⑥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⑦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相关待遇
我们将竭力为优青(海外)项目入选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舒心的生活环境,全方位支持青年人才的事业发展,提供配套的科研经费,享受1000万以上资助+研究院高层次人才项目支持,具体包括:
(1)科研经费:国家科研经费100万元-300万元,资助年限3年;研究院配套科研经费1000万元;
(2)个人奖励:国家奖励50万元,省奖励100万元,属地按1:1配套奖励150万元,共300万元;
(3)享受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每年100万,为期5年,共500万;
(4)房票和安家补助170万元;
(5)科研场地:提供500m2办公、科研场地;
(6)入选者中科研业绩突出且符合天津大学人才标准的,可推荐聘至天津大学。
(三)科研骨干、科研助理
1.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所属中心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要 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化工智能合成与安全中心 | 课题组长 | 2 | 博士 | 有机化学、制药工程、化学工艺、 精细化工等相关专业 | 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精细化工产品开发、生产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博士要求发表2篇以上高水平SCI论文。 |
化工研发工程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制药化学、化学工艺等相关化工专业 | 35周岁以内,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化学实验操作、能独立完成小试并做实验总结、撰写实验报告;具体扎实的化学分析知识,能根据实验现象、分析图谱调整实验方案,熟悉化工设备操作,能独立完成车间调试、试车。 | |
高纯化学分离工程中心 | 课题组长 | 2 | 博士 | 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制药化学、化学工艺等相关化工专业 | 具体扎实的化学分析知识,能根据实验现象、分析图谱调整实验方案,熟悉化工设备操作能独立完成车间调试、试车等工作者优先。 |
化工研发工程师 | 3 | 硕士 | |||
流体仿真工程师 | 2 | 硕士 |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等相关化工专业 | 熟练掌握CFD等流体力学模拟软件,能基于模拟软件进行实验室、中试、生产设备的流体模拟、设计者优先。 | |
设备设计工程师 | 2 | 硕士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相关专业 | 可独立绘制设计流程图、设备布置图;熟悉化工企业设备型号、规格、结构,做设备选型;进行设备开发方案设计,完成设备总体设计;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 | |
微生物合成生物学中心 | 课题组长 | 1 | 博士 | 生物化工、生物工程酶工程和合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发酵相关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熟练掌握微生物发酵流程,了解常用分离纯化技术和设备使用,有中试及产业化工作经验者优先。 |
发酵工程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
发酵产物分离工程师 | 2 | ||||
产物分析鉴定工程师 | 1 | ||||
制剂中心 | 课题组长 | 2 | 博士 | 制药工程,药剂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从事制剂相关研究背景,熟练掌握多种剂型的工艺设计及研究和实验室制剂设备的使用及日常维护者优先。 |
研发工程师 | 3 | 硕士 |
2. 薪酬福利及待遇
(1)博士税前年薪30-40万元,硕士税前年薪15-25万元,优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2)提供人才周转公寓,可拎包入住;
(3)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有绍兴市的人才政策,博士房票补贴50万元/人,安家补贴5万元/年,补贴5年;硕士房票补贴30万元/人,安家补贴3万元/年,补贴5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
(4)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协助引进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5)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协助引进人才解决职称评聘和晋级等问题。
(四)全职博士后
1.招聘要求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一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3)研究方向包括但不局限于化工智能合成与安全、微生物合成生物学、高纯化学分离工程等,能全职在研究院开展研究工作。
2. 薪酬福利及待遇
(1)税前年薪30-40万元,优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2)提供人才周转公寓,可拎包入住;
(3)享受绍兴市的博士相关人才政策,全职博士后给予20万元/人日常科研经费资助及30万元/人生活补贴;出站后留上虞工作的,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
(4)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协助引进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有意向者,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3.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发至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学术人才招聘邮箱:tjusxsy@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学位+毕业学校”。
①个人简历: 含本人照片、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表论文清单、曾获奖项等信息;
②证明材料: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代表性论文(成果)等。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个人信息填报不完整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经过初步评审,我们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向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发出面试通知。面试后择优录取,待遇面议;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的当天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专家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各岗位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设置入围比例,根据应聘者学历、工作履历符合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考察
面试通过后,一般在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院协商不一致者和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者,我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热忱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