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优秀人才、广西本土人才到北海干事创业,不断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为打造令人向往的品质北海、魅力北海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天津大学开展引进人才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一)天津大学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限专业。
(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天津大学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以上人员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报考年龄: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7.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市辖县区);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7.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8.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流程
本次招录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一)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北海市2022年定向招录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内容);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二)考试
1.面试。主要采取网络面试。面试采取由考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本科生可以先进行网络面试,面试通过后再另行组织笔试。
3.拟录用名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通过面试后,招录小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本科生面试合格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4.行为风格评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行为风格测验,采取线上测验并将结果运用到下一步考察中,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5.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情商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体检。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规定,到北海市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个人意愿以及用人单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考生具体工作岗位。经核实体检、政审结果及个人档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
(二)符合北海市安家补贴政策的,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即日起至9月30日,引进人才在北海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凭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及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使用承诺书,一次性申请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余额。
(三)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二级,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八级或专技十一级,获得博士学位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七级或专技十级。
(四)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五)推行导师制,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青年人才以及业务骨干,指导帮助引进人才进步。
五、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问题查核专办、联办制度,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严格问责。
未尽事宜,请联系北海市委人才办,0779—3186256、3186033。
附件1. 北海市2022年“智汇珠城”引进人才职位计划表.docx
附件2. 北海市2022年定向招录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北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