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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长春市面向天津大学 定向招录选调生预报名的通知
就业网 | 2017-11-02 00:00 | 浏览:3978

根据长春市实施招才引智“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市、县(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决定面向天津大学定向选调应届毕业生到长春市工作。现开展预报名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符合《2018年长春市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及条件》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其本科学历学位,应为普通公办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7月31日至198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为长春市及所属辖县(市)区两级党政机关。每人可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四、预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日至2017年11月7日。

五、待遇及政策

1、录用后,即为国家公务员。

2、录用后,发放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本科生每人3万。

3、每人免费入住一套50-70平米左右的过渡性住房,期限三年,符合国家政策的,三年后可申请继续租住。

4、根据专业特长,在市直部门、县(市)区、开发区机关提供专业技术岗位,为个人发展提供平台。

六、预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在预报名期间填报《附件1. 2018年长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及《附件2. 2018年长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名册》并经所在院系加盖公章后,11月7日前将电子版以“报名长春选调-姓名-学院”命名发送至zhengwenboo@163.com,纸质版交至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卫津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8室,郑老师,022-83613600;北洋园校区:学生中心C107,高老师,022-27401081转8001)

长春市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定向选调工作的有关政策,请咨询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联系人:杨升华   电话:0431-88776158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 2018年长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

附件2. 2018年长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名册;

附件3. 2018年长春市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天津地区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相关附件

1.附件1. 2018年长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doc

2.附件2. 2018年长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名册.xls

3.附件3. 2018年长春市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天津地区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