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现辖一市一县(大冶市、阳新县)、四个城区、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黄石作为武汉都市圈核心区,处在武汉都市圈连接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节点上,区位优势显著,距离武汉60公里,被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2023年多项经济指标增速位列湖北省第一方阵,黄石是先进制造基地、对外开放高地、生态宜居之城,获得全国外贸百强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等多项荣誉。
为推进黄石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市委市政府面向天津大学专项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天津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专业的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共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三、资格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党爱国,甘于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可报名,应聘人员下载《黄石市2024年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至邮箱zgk6368911@163.com,由黄石市委人才办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市委人才办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黄石市委人才办将根据高校春季校园招聘安排,通过组织专项招聘会或参加双选会的方式,赴高校开展线下招聘,并对黄石市情、招聘政策进行宣讲和问题解答,具体时间、地点以高校官方就业网站信息为准。应聘人员需携带《黄石市2024年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仅本科生参加笔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研究生以面试分数为总成绩,本科生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实际另行通知,来黄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外地户籍的应届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公寓。
3.考察。全面考察了解考生德才表现,考察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公布。
4.体检。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黄石市委组织部承担。
5.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以市委人才办名义签订就业协议。
6.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手续。
五、相关政策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统一安排黄石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一级、八级聘任,分别享受专技十级、七级工资待遇;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聘任。
2.津贴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19.2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4万元,学位津贴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6.6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
3.住房待遇。引进人才在黄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黄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按规定享受50%-70%的租金补贴。引进人才通过“东楚优房库”购买黄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套6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套5万元购房补贴,本科生给予每套4万元购房补贴。
4.管理培养。市委组织部负责引进人才宏观管理,跟踪掌握引进人才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5.其他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黄石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学区)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本次招聘公告由黄石市委组织部、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黄石市委人才办,0714-6368911
中共黄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
湖北省黄石市面向天津大学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人才集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