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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4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就业网 | 2024-03-11 21:10 | 浏览:6557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

人社局发〔2011〕10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 号)文件精神,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4 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人,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生是指 2024 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 年毕业后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4 年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

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

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 周岁以下是指 1993

年 3 月 11 日及以后出生;35 周岁以下是指 1988 年 3 月 11

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

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

称为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

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1《岗位表》),

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 年 3 月 11 日

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

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

2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

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岗位表》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scjg.tj.gov.cn 

2.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s://www.tjsei.cn/ 

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4.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委托天津市人才

服务中心组织招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

行,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

委员会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1.报名

3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9:00 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

16:00。

审查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9:00 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

16:00。

缴费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9:00 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

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

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

之比不低于 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

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6 日 9:00 至 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

在报考人员报名后 48 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

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

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

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

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

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

4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 90 元(共 2 科目考试,每个科目 45

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

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

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

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 9:00 至 4 月 12

日 9:00。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在报

名网站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

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遵守考试纪律

要求。

笔试时间:2024 年 4 月 13 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

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主要

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

专业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 100 分。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

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

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

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

56

不到 1:3 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

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

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

的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影印件,须

保证与原件一致。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

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

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

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

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

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心理素质测评在资格复审环节后进行,考生根据工作人

员指引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

理健康水平、人格状况、人际交往能力、心理控制能力、心

理承受能力、基础心理品质等。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

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

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时间地址详见准考

证)。

(2)面试缴费时间 2024 年 5 月 20 日 9:00 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16:00。

(3)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

45 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

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满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

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

下一环节资格。

5.计分

笔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

力测试》两科满分分别为 100 分,合成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2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 1 位小数,总成绩保留 2 位

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

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

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

7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

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

结果 7 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

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

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

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

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

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

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

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

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

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

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

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

8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

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

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

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

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

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

定是否聘用。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

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

社部令第 35 号)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

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

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

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

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

9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

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九、咨询、监督电话

1.网站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022-23368346 

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022-23370327 

附件:1.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4 年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4 年 3 月 4 日

附件1: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