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1. 海内外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及博士生(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毕业)。
2. 党委宣传部、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有专业技术需求的相关岗位,可招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往届生。
【招聘岗位】
一、辅导员(具体单位简历评审时进系统选择)
若干,其中,35人为入住男生宿舍辅导员。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
二、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
若干。在学校职能部门、学院(部)、直属机构等二级单位从事各类服务于教学、科研等的行政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 热爱高校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已取得本、硕、博相应学历学位;
4. 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 有过工作经历的,签约前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已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缴费情况证明;
6. 无海内外犯罪记录。
(二)辅导员
1.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
3. 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
4.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 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高等教育、管理类,或与我校学科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6. 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经学校认定);
8. 具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位
1.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 与我校学科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毕业;
4.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经学校认定);
6. 专业技术岗位中,对于具有专业资质(如注册会计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或高级职称者,可根据单位实际,适当放宽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