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骨干高职院校优秀校、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省“兴辽双卓越”A级建设单位,教育部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辽宁石油化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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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时间】:2月23日 (周日)上午10:00
【宣讲地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化工学院50楼A114A会议室
【工作城市】:锦州
【面向对象】: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博士研究生
【学校招聘人才政策】:
事业单位编制薪资待遇,除此以外:
一、博士生
1.安家费。20万元,人才到岗后一次性发放。
2.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按科研项目管理,立项启动后按规定报销。
3.人才津贴。1000元/月,自引进到学校或在职获得博士学位之日起,每月随工资发放,不受服务期限制。
4.绩效奖励。3000元/月,考核合格后发放。
5.地方政府人才政策。享受地方人才政策支持,为2023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发放为期3年的居住补贴,每月700元,三年累计9.72万元。
注:博士研究生聘期为10年,每3年为一个考核期。
二、硕士生
1.在职培养的博士生脱产学习不超过1年的,享受正常的工资、津贴待遇,减免基本教学工作量;超过1年的,减免基本教学工作量50%;超过4年的,按在职人员考核,不享受减免教学工作量。学习期间,以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EI或SCI)或完成1项及以上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凭毕业证书及学费发票可以报销学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地方政府人才政策,为2023年以后毕业的高校硕士毕业生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每月1000元,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辽宁“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的高校毕业生,硕士按 1100 元;发放为期3年的居住补贴,每月500元,累计发放5.76万元。
【联系人】:牛永鑫 0416-3212047;唐老师0416-3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