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和重点地区、重大工程、 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担负时代使命,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我校今年将继续面向2020届毕业生开展“求是奖”的评选活动,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本年度“求是奖”分为特等奖、金奖和银奖。暂定为特等奖1-3人,奖励每名获奖学生1万元;金奖20名,奖励每名获奖学生5000元;银奖100名,奖励每名获奖学生3000元。采取个人申请和学院(部)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请各学院(部)参照《天津大学“求是奖”评选细则》(附件1),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宣传动员。请各学院(部)及时将“求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毕业生(包括2019年1月份毕业生),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
二、审核申请材料。请各学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综合推荐排名。请各学院(部)参照《天津大学“求是奖”评选细则》,综合考虑毕业生“工作单位性质”“工作所在地域”“在校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对申请的毕业生给出推荐意见,各学院(部)的综合推荐排名将作为“求是奖”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按时提交材料。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就业单位仍未确定,所以材料提交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提交时间截止6月15日16:00,第二批提交时间截止7月15日16:00。不可重复提交,现已确定工作的需在第一批提交。
请各学院(部)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通过work发送给就业指导中心。材料包括:①附件2《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②附件3《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③附件4《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前应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宣传总结。为进一步扩大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的教育引导效果,在低年级学生中形成立志到西部、基层、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的良好氛围。本年度毕业生“求是奖”采用就业指导中心与学院(部)联合进行线上宣传的工作方式。
1.各学院(部)要通过采访报道等形式对本学院(部)所有推荐候选人选进行线上宣传。
2.就业指导中心将会同各学院(部)对获得求是奖特等奖、金奖的同学进行深度挖掘和宣传。
附件:
1.天津大学“求是奖”评选细则
2.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申报表
3.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个人事迹材料
4.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推荐汇总表
天津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