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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赴高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就业网 | 2026-07-21 00:00 | 浏览:56

2026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赴高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

 

为加强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医院优秀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面向国内部分医学重点院校招聘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为依法、规范、科学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首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含2024届、2025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年满十八周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90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7.202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应条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应条件,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2024届、2025届择业期内的应聘人员须于报名起始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

(二)不得应聘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大学官网(https://www.dlu.edu.cn/)、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s://www.dldxxhyy.com/)和部分高校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大连大学和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发布的报名入口(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35),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2026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等材料,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2.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核

考核分为业绩考评和面试考核两部分。其中业绩考评以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业绩材料(附件3)为考评依据;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岗位职责、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能力等内容,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业绩考评、面试考核满分各100分,按2:8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业绩考评×0.2+面试考核×0.8(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第4位不四舍五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另行通知。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面试地点为大连医科大学校园内,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待与高校预约确认后,以大连大学官网(https://www.dlu.edu.cn/)、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s://www.dldxxhyy.com/)及所赴高校就业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大连大学官网(https://www.dlu.edu.cn/)、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s://www.dldxxhyy.com/)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医院由大连大学指定2家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备选。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大学官网(https://www.dlu.edu.cn/)、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s://www.dldxxh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五、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请及时查看大连大学官网(https://www.dlu.edu.cn/)、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s://www.dldxxhyy.com/),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或联系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1.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11-84369609

2.监督电话:(0411)84369259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大连大学

2026年7月21日

附件1.2026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赴高校公开.docx

附件2.2026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赴高校公开.docx

附件3.报名提交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