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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1年面向天津大学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公告
就业网 | 2021-04-12 11:29 | 浏览:2477

根据《青海省2021年面向天津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经个人报名、学校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你校共有2名人选进入体检(见附件),现予公告,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向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412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五)

联系电话:09718482474

进入体检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请保持手机畅通,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的具体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一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在指定地点集合,并按要求参加体检。逾期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合格者列为被考察人选。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禁止进食饮水。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选根据考察组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1.学校审核盖章的《青海省2021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1份;2.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3.选调条件要求中“必须具备的四项条件之一”中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4.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材料提交后,考察组与被考察人选进行面谈。

注: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请向考察组提供原件。

注意事项:

1.体检时,如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2.考察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提交材料时,必须本人亲自提交,不得委托他人。不是本人亲自提交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4.考察期间,请各位被考察人选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人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致使考察无法继续的,后果自负。

5.体检不合格、考察不过关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971—8482474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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