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奋力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加快打造近悦远来人才高地,为长沙县未来发展储备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报考人员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设一个综合岗位,明确31类专业要求,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前30名。
应聘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之一所学专业满足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三、招聘流程
(1)发布信息。在长沙县党建O2O(微信公众号)、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有关公开招聘具体安排、各环节等相关信息。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3)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1月2日。
(4)考核。采用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和深度面谈方式进行,初步定于2021年11月中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合成。按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成绩、深度面谈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生总成绩。
(6)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7)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个人学历学位和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
(8)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沙县党建O2O(微信公众号)、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9)办理人事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派驻管理
聘用人员使用全额事业编制,与长沙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要求在长沙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施派驻方式安排工作岗位。
五、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主要从综合测评、工作实绩和实践锻炼三个方面进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转正后可享受七级管理岗位(相当于正科级)的工资福利待遇。另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每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前三年每年补助10万元生活补贴,后两年每年补助15万元生活补贴,当年度补贴在次年发放。在长沙县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七、成长渠道
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择优担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工作表现优秀、岗位适应能力强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可择优比选到县直机关或镇(街道)担任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八、其他事项
①本着自愿原则,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正式考核前,可申请到长沙县事业单位进行15-30天的岗位体验。岗位体验期间,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②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体检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③对前来参加考核的考生按相关标准报销往返路费。
④考核、体检期间,为考生免费提供食宿。
九、联系我们
长沙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731-84011205
13875869696 (朱灿)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39号
邮箱:zhxs5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