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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津路校区】2026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宣讲

天大就业

时间:2026-01-13 19:00

地点:卫津路校区26楼E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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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专业:

   

南开区教育系统赴天津大学招聘宣讲议程

 

2026年1月13日(周二)19:00,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E602,与参会毕业生进行招聘政策宣讲、解答。

参加人员: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昆;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刘瑞萍;天津大学附属中学党委书记李忠益;天津南开学校鹏飞学校校长王雅洁;天津市南开区誉英学校副书记、副校长吕燕津;天津市南开区中营小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王敏等。

议程:

(1)会前播放宣传片暖场;

(2)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昆讲话;天津大学附属中学、天津南开学校鹏飞学校、天津市南开区誉英学校、天津市南开区中营小学分别宣讲;

(3)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人事科解读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和计划。

(4)现场提问互动,由区教育局局长、人事科科长现场解答。

(5)意向同学可提交个人简历。




2026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南开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员170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未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入职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7.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团)纪、政务、校(院)纪、军纪处分等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  报名

所有岗位均需在指定网站报名。

报名缴费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待定。

资格审查时间:待定。

笔试缴费时间:待定。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待定。

2.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无法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中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待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确定,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待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由本人(不得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复审时间、材料等具体安排将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告。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注意查看公告发布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计分

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公布时一并发布笔试合格线,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达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③综合成绩:待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组织研判,如需递补,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五)选岗

各岗位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确认)招聘单位。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具有优先选择权。对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经组织研判,如需递补,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在考察阶段,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文件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的或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被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被聘用。此外,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如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经组织研判,如需递补,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6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宣讲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