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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落实“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奋力创造新时代新奇迹的人才需求,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构筑上海浦南人才高地,上海市金山区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储备人才60名,面向国内部分高校招录选调生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21年7月底前毕业,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条件,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具有突出调研(科研)成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优先;
3.具备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和能力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海外应聘人才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且毕业于上海市局规定的国(境)外毕业院校;
5.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详见《上海市金山区2021年储备人才招聘简章》(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
培养目标和薪酬待遇
培养目标
区人才储备项目,培养周期为三年,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薪酬待遇
签订派遣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储备人才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7万元,本科生15万元(上述标准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
应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有意者请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
3.招聘流程:根据报名情况,首次面试时间初定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2021年1月拟组织面试通过人员来金考察及签订录用协议;2021年7月报到上岗。
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2021年选调生招录计划,结合上海市金山区干部队伍结构需求,将在全国部分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选调15名优秀应届毕业生,经济金融、大数据、人工智能、城建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企业管理、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优先。
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备下述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培养目标及薪酬待遇
培养目标
选调生工作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为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
薪酬待遇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一般于2021年7月至上海市金山区委组织部报到,届时将统一正式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应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1.选调生与储备人才项目同步开展,报名方式同储备人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15日。
2.2020年11月中旬前报名金山区储备人才,如同时符合上海市选调生资格条件的,将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市选调生定向考试,与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
3.经上海市选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相关程序后,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
4.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区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5.选调生基层锻炼满两年,并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安排至上海市金山区党政机关任职。区委组织部建立选调生个人成长档案,定期对选调生进行考察。考核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上海市金山区优秀青年干部培养计划。
6.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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